报废汽车查获现场
报废汽车违法51条、扣79分、车辆自2012年6月起就一直未参加年审,且车辆已经已达到
报废汽车标准。这辆车竟然还在路上行驶,所幸的是,这辆车被民警拦下。
近日,成都交警七分局在天府新区东山大道永兴执法站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当日10时40分,一辆川AU86XX的灰色马自达小型轿车沿成都市天府新区东山大道三段由合江往大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将其挡下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陈某神色紧张,并且无法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民警现场通过公安系统网进行查询。经查,该车辆存在电子眼违法51条,共记分79分,车辆于2012年6月至今一直未参加年审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该车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
目前,由于陈某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汽车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并处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汽车、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报废汽车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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