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济南高速交警莱城大队民警在莱芜北收费站执勤时,接到集成平台报警称,即将驶出收费站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是报废汽车,于是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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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过程中,驾驶员神情慌张且右臂一直刻意放在身后。经检查,该车不仅逾期未报废汽车,且车辆的车架号与行驶证上的车架号不一致,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嫌疑。更令民警感到危险后怕的是,驾驶员竟然是缺失右小臂的残疾人士。
 
随后,民警将嫌疑报废汽车与驾驶员一同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核查,该车确系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且该车驾驶员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终,该车驾驶员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元与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残疾人士应通过考取相应资质的驾驶证驾驶指定车型,切勿在未取得驾驶证前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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