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含有数千种物质,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硫氧化物、芳香烃以及醛类等,其中已被证实有致癌的物质达100多种。由于机动车排放属低空污染,处于人们的呼吸带上,所以对人体健康影响更加直接。
(一)颗粒物
悬浮在空气中的粒径小于100微米的颗粒物通称总悬浮颗粒物(TSP),粒径小于10微米的称可吸入颗粒物(PM10)。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排放量大,颗粒物粒径大多小于2.5微米。据权威机构测定,一辆国Ⅱ标准的柴油公交车运行1小时排放颗粒物可达100克。由于可吸入颗粒物粒小体轻,能在大气中长期飘浮不断蓄积,使污染程度逐渐加重,并随人们呼吸空气而进入肺部,滞留在呼吸道持续不断的作用会导致慢性鼻咽炎、慢性气管炎;损伤肺泡和粘膜,引起肺部产生炎症。长期持续作用,还会导致肺心病死亡率增高。特别是机动车排放颗粒物中还附着大量的烃类和醛类等有害物质,会引发癌症。
(二)氮氧化物污染
氮氧化物主要是刺激呼吸器官。呼入支气管及肺泡,可缓慢地溶于肺泡表面的水分中,形成亚硝酸、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及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三)碳氢化合物
碳氢化合物是汽车发动机中燃烧不完全造成的。汽油还可以通过挥发作用,使碳氢化合物散发到空气中造成污染。许多碳氢化合物都是有毒的,其中一些碳氢化合物是致癌物。此外,在强烈阳光照射下且存在氮氧化物时,碳氢化合物会发生反应,在近地面生成臭氧,有可能导致光化学烟雾污染。
(四)一氧化碳污染
一氧化碳属于内窒息性毒物。长时间接触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对人体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乃至对后代均有一定影响。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到达一定高度,就会引起种种中毒症状,甚至死亡即俗称“煤气中毒”。
(五)臭氧(O3)
臭氧作为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氮氧化物与碳氢化合物等一系列前体物在光照条件下生成的。吸入一定量的臭氧就会引起急性呼吸系统疾病、加重哮喘病、引起肺组织发炎、损害人体免疫系统,使人易患呼吸系统疾病,包括支气管炎和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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