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旧机动车报废解体中心
一、关于申领资格
1、外企黑色牌照车辆可以申领补助。
2、港、澳、台及外国籍车主申领补助,个人车主须提供护照及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单位车主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本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代理人本人签字)。
3、车牌照有“使”字的老旧机动车不享受政策。
4、轮式装载机械不可享受政府补助。
5、半挂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可以申领补助(除挂车外),按照车辆登记的车型分类且以货车的标准给予补助。重型、中型、轻型半挂牵引车分别归为重货、中货、轻货;重型、大型专项作业车归为重货,中型和轻型专项作业车分别归为中货和轻货。
6、外地人将其名下在京注册登记的车辆报废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政策。
7、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一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
8、个人运营车辆符合条件的(提前一年及以上报废)可以申领政府补助。
9、异地报废的车辆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补助政策。因特殊原因在异地报废的车主申领补助,须提交说明异地报废原因的书面材料,提供异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开具的《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和《注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0、异地年检合格的车辆,除大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补助政策。符合条件指在异地检车前,需要到北京车管所办理异地年检委托书,车主持委托书到异地进行年检。
二、关于个人车主特殊情况
1、车主因瘫痪等其他原因无法签署委托书,须请公证处人员到现场公正委托事宜,公证记录表明委托事项为车主的真实意愿。
2、车主被判死刑在狱中需要委托代办时,要求车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字。
3、个人车主已经死亡的,办理人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证明资金发放对象的身份,认定财产继承情况。
4、车主不在本市无法提交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原件及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如车主在国外,须代办人提供车主委托书和证明车主在国外的外国使馆确认书;如车主在本国外地,须代办人提供车主委托书和说明车主委托授权代办事项的公证。
5、车主或代办人身份证丢失或正在更换的,办理人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方可办理。
6、身份证不清晰而无法辨别身份时,申领人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后,方可办理。
三、关于单位车主特殊情况
1、注销或被吊销单位的承继人可依照政策规定领取补助资金(承继人必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证明其系车辆合法所有者的身份)
2、对车辆登记的分公司改制后注销、总公司存在的情况,申领人需提交总公司开具的证明原件,其中必须含有以下总公司的承诺内容:xx分公司现已注销,该公司所有财产均归我公司承继,该公司原有的车号为xx、车架号为xx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资金及企业奖励也由我公司承继,由此可能产生的纠纷及相关责任全部由我公司承担。该证明原件应交网点留存。
四、关于单位账户特殊情况
1、无独立账户的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账户申领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符合条件是指根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标注的企业名称或工商部门开具的《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可以确认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2、 对无独立账户需使用总公司账户申领补助的分公司,需要申领人提交总公司开具的证明原件,其中必须含有以下总公司的承诺内容:该公司车号为xx、车架号为xx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资金由我公司申领,由此可能产生的纠纷及相关责任全部由我公司承担。该证明原件应交网点留存。
3、 具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
4、 无法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委托具有对公银行帐户的其他单位代为领取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资金,在办理补助手续时,除原规定材料外,必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内容要求见附件并委托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体工商户和受托单位双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加盖各自公章);该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交网点留存。
5、 车辆以居委会或村委会登记注册,因居委会或村委会不具备开立银行账户资格,其领取政府补助时须找本地区内关系单位代收,办理补助时必须提供明确以下内容的代收款项委托书:“xx单位因不具备开立独立银行账户资格、xx单位的车号为xxx、车架号为xxx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金为人民币xxx元,特委托xx单位代为收取。xx单位的账户信息为xxx。补助资金进入该账户的时间即xx单位收到该款项的时间,由此产生所有与xx车号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金相关的争议及责任均由xx单位承担”,该委托书原件应交网点留存;此外,除原规定材料外,必须提供委托单位(即车主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各自公章),以上材料应交网点留存。
6、 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老旧汽车淘汰政府补助金,可由营业执照注册人领取;办理手续时,被吊销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旧营业执照原件,注销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注销核准通知书》原件,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交网点留存。
五、关于证明材料与数据库不一致的情况
1、报废车辆单位因更名导致证明材料与市公安交管局数据库信息不符的,企业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事业单位提供编办开具的证明,其他社会团体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与领取政府补助账户对应的单位组织代码应与更名前的代码保持一致。
2、更换发动机的车辆以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标注的最新发动机号码为准。
3、淘汰车辆的行驶证标注车型为轿车的,以小型客车发放政府补助;标注车型为微型轿车的,以微型客车发放政府补助。
六、关于车主提交申请时间和确定政府补助的时间
车主向“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政府补助申请时填写的淘汰时间,对报废车辆,填写《报废回收证明》标注的交车时间,发放政府补助以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